为深刻吸引矿山事故教训,消除矿山存在的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朱芦所积极开展矿山治理应急防护工作,对辖区内的4家持证矿山,8家历史遗留矿山和政策性关闭矿山情况进行逐一摸底调查。
对辖区内的所有矿山的矿山名称、具体位置、规模、矿种、生产类型、关闭时间等逐一建立台账。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责令持证矿山落实主体责任,在显眼处设置警示标志,并对露天采坑设置防护栏等,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针对历史遗留矿山和政策性关闭矿山,尤其是涉积水采坑,立即部署企业设置警示标志等防范措施。
加强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广泛宣传,提升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