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临港区2015年土地供应储备计划,我局拟收回原交警二中队位于坪上镇东南沟河村一宗国有建设用地。因莒南县交接土地档案时,登记材料及土地证书丢失,依据交接表,显示土地面积为3880.8平方米,土地证号为莒南国用(1995)第007号。我局工作人员会同原用地单位及四邻,经过现场踏勘、测量后四邻指界确认,该宗地面积准确,权属无争议。
如有异议或咨询详情可到临沂市国土资源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书面反映。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凤艳联系电话:7612105
2015年3月10日
上一条:关于补办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第五中学(原莒南县朱芦中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公告 下一条:公 告
【关闭】